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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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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税法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作出了具体规定。(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税法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4、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5、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5、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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