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
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责令其停止检验,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细则有关的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和各种印、证、标志,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二)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三)定型鉴定是指对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的计量性能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四)计量认证是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有关技术机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进行的考核和证明。(五)计量检定机构是指承担计量检定工作的有关技术机构。(六)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在调解、及案件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技术状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4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512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