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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双方因为多种情况的变化,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给以孩子更多的培养和关爱。可以协议达成一致后经法院认可。那怎样变更孩子抚养权呢?根据...
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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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原则上,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立场出发考虑。具体情况如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的。第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第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利于其争取子女抚养权: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相对于另一方更有利的。
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应该出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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