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质上看,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为他们同属于资产类债权科目 只是因为会计准则的规定所以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般的规定...
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在共同侵权时,共同侵权人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责任等;约定的连带责任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后,受让人对债务同样承担连带的责任,债务逾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受让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责任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补充性连带责任相对立的连带责任形态。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连带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次序上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