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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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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是否按照程序进行,若是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国有股权转让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四、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 六、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 八、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九、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1、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目标公司应查明的事项包括: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负债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应特别注意章程中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和重要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件。二.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1、《股权转让意向书》应当约定两项特殊条款。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二、转让方的通知义务:转让方应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二、确定转让价格。目前,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常用方法有:一是直接以目标公司转让方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二是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转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三是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转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四是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确定转让价格。3、转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转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公司法》规定的至少30天)是否同意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发表声明,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也就是说,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阻止转让股份。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也就是说,其他股东只能购买转让方拟转让的所有股份,否则他们必须放弃购买,而不是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其他股东应注意防止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其优先购买权。在实践中,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书面确认转让价格,并监督转让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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