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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合同违约的赔偿损失费是,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损失费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违约方不能预计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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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违约时,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一般情形下,当事人会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损失的计算是没有一定的标准,您可以在合同中对赔偿的范围作出约定,比如差价、利息、差旅费、、诉讼费用等。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按照守约方的直接损失来计算赔偿的。但这种方式的不利之处在于:守约方必须要对自己的各项损失进行举证,这在实践中会很麻烦,而且有些损失是难以证明的。因此就有了另一种便捷的方式:就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守约方不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只要约定的违约金不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就会被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方式可以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在起诉时却不能同时主张,必须要在诉讼请求中作出选择,才能保障您的利益最大化。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实际损失是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作履行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情形下,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损失。在实践中,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不易确定或者无法确定时,可以采取反推的方法,将违约方所获得的利润,视为债权人的损失。违约后以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通常运用四个规则,即《》第113条规定的可预见规则、119条规定的减损规则、与有过失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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