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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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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不过遗嘱一般是确定什么人继承遗产,而不是写谁不能继承遗产。确定了谁继承遗产,就等于确定了谁不能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现实中经常会出现无效的情形,导致被继承人的意愿落空,最终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存在逼迫、威胁、欺骗等情形; 3、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无效; 4、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5、遗嘱内容涉及到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 6、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义务,没有给需要被继承人抚养照顾人保留必要份额; 7、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无效; 8、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内容相互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9、清偿债务导致的遗嘱失效; 10、遗嘱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导致遗嘱无效。
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其中第一、二条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继承或受遗赠开始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遵照法律制度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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