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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人单位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路过看到你的咨询,给予简单解答,望能提供帮助。用人单位已违法,自用工之日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加班费如因工种不同并安排补休的,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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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 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公司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足额 加班费的,视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有权随时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的全部加班费。 建议员工如果与公司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1、你单位实施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不知是否已向劳动部门审批? 2、国家施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单位工会或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的工作时间需支付加班费。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公司加班审批制度有效。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由此可见,加班由用人单位安排,公司订立加班审批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保护劳动者健康权和休息权,不提倡加班,因此,对用人单位加班进行诸多限制,不仅要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而且要加付工资报酬,并进行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对遏制无序加班、避免加班计算争议,都是有效的措施,法律上提倡且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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