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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人被拘留,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本律.师有十二年办案经验,刑事案件的处理要考虑很多因素,要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思路和办法,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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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不签字,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而如果家属不签收拘留通知书的,不影响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而且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公安机关将拘留通知书送达给家属的,实际上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了。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得等公安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时才能履行公民应有的权益!现在是调查取证期间,他们是不会让你们见面的!你说已经有了伤害鉴定,轻伤害一般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建议你还是请个律师咨询一下,逃跑一个对你们很有利的,可以把过失加到逃跑一方,减轻自己的责任,检察院处理你们后,以后再抓到逃跑的那个。是不会重新翻案的,毕竟不是恶性案件!你们还是找找律师吧!轻伤害一般都是私了,被判刑有点不值。
刑事拘留具体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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