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0年前得了肺结核,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需要进行治疗的话,按现行规定,也是可以依法享受病假的,并不会因为你是十年前的疾病就不能享受病假的...
去做伤残鉴定看是否是属于职业病的,如果是属于职业病的话,可以去主张一些需要的经济补偿啊。是否属于工伤或可认定为工伤的,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空气质量不好,免疫力低下造成。你的工作属于有毒有害工种,肺结核造成的原因根底,工作环境有一定影响。可以做工伤职业病鉴定。
肺结核病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劳动者患肺结核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