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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产生关系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依据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人事实或者订立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务关...
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区别如下: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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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适用法律不同; (二)主体资格不同; (三)主体地位不同;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六)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七)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八)在审判决实践中应予区分的二种现象。
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及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及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
如果是个人请你形成雇佣关系也也就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公司跟你签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不存在什么合作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从用工双方的主体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即时结清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四、从法律的适用上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调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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