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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
当事人离婚后,前夫拒绝提供当事人户口本办理户籍迁移,或再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但是这样费时费力。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说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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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并不容易分散,搬迁户口时也有很多障碍。例如,离婚的男性没有交户口簿,女性在搬迁户口时不能顺利处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有两种解决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确认账簿可以在男人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户籍本是双方共有共有的,所以男性不想出示就可以以侵权为理由起诉对方的第二种方法,也是更方便的方法: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再处理。根据《公安部对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相关问题的批准》的内容,对于成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想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给其他家庭成员使用,因此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公安派出所可以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书,制作只包括主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簿的居民户口簿
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并不容易聚在一起,这也导致了户口迁移的诸多障碍。比如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簿,女方不能顺利办理户口迁移。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解决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确认户口本可以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户口簿是双方共有的,男性不想出来就可以以侵权为理由起诉对方;第二种方法也是更方便的方法: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根据《公安部关于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户口簿的批复》,户主或家庭成员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愿意将户口簿交给其他家庭成员,以至于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服无效的,派出所可以凭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为其发放只包括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内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你与前夫的婚姻关系由法院判决解除,你与前妻之间的配偶权既已丧失,作为配偶权内容之一———要求对方与己共同生活的权利也随之消失。假如法院明确判决你前夫离婚后应居住在别处,其户口有落脚点的,她没有理由把户口继续留在你处。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不肯把户口迁走。对此,不妨参照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移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你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署申请强制迁移你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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