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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
(1)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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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平台对于利息收取的规定不同。比如陆金所的债权转让,发标人损失的是手续费,但已收利息和本金是不会损失的。而当月应收但未收利息,是转给承接人的。打个比方,每月收款日是10号,最近一次10号已经收款一次了,然后在20号转让债权,因还没到下个10号收款日,因此10号至20号这10天的利息就无法收到,转让者就要损失这10天利息,由承接人收取。所以,具体到实际案例,需要查阅相应平台的具体债权转让规则。
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此时的专业放款人实际上是“居间人”,居间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后,再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转让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
按照我国债权法的相关规定,借条债券是可以转让的,借据债权转让但是要通知债务人,转让后债务人不还款的话,法院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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