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事项交纳申请费: 3、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二、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一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一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后,经上诉期,未上诉的,即为生效。起诉离婚的案件需要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数额在20万元以内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的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还需要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和申请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0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