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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与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的书写方式基本一致,唯一的不同是,在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中,需要写明与子女系非婚生关系。除外,起诉状的书写还需要注...
抚养费与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的书写方式基本一致,唯一的不同是,在非婚生子抚养费起诉状中,需要写明与子女系非婚生关系。除外,起诉状的书写还需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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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川沙镇益民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益民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号码:37028419*****00823。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市天山西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冯晨苇之父,联系电话:1380166****。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冯某某)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上海市人民法院具状人:2015年月日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下列文韦当事人栏要求同此) 2、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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