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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公章的借据应由单位偿还。因为对于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其当事人应为单位本身,由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并承担约定的义务,所以盖有公章的...
借据签字盖章时,应当使用当事人的真实姓名。需要盖章的,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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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从你说的情况看,加盖了公章,有可能是个人借款,公司进行的担保。这样,可以把个人及公司都起诉到法院。 2、对于个人的身份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通过到工商局查档或派出所人员登记进行查询,一查便知。 3、有了以上信息,到法院起诉,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可以随时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1、如果服务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借条上加盖的服务部公章是假的,只能向借款人追偿贷款。2、如果公章是假的,借款人不构成表见代理,无法向服务部上级部门索赔。借款是否有效,首先要考虑借款事实,这是目前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第一要素。由于只有公章不能确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署,因此贷款事实必须特别审查。而且借贷事实,恐怕需要联盟汇款等情况综合考虑。
借条中签字盖章时,应当使用当事人的真实姓名,需要盖章的,应该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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