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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四种行为构成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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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四种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是指非持卡人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等行为。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四)进行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知识延伸: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解清楚了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之后,我们再来了解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二)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如下:1、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2、行为人进行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3、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以骗取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分信用卡诈骗罪与一般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原因错误使用信用卡的违法行为的重要界限。二、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注意有以下几种:1、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具体是指使用因法定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如使用超过有效期限而失效的信用卡;使用已挂失的信用卡等。2、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这里所说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指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柜员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如购买飞机票、车船票、支付宾馆、饭店的住宿费、餐费等。3、冒用他人信用卡。这主要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等情况。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因为信用卡的使用是以持卡人本人在银行信用卡账户上的资金作为支付保证的,如果任何人都可任意使用他人的信用卡,就会使持卡人本人的资金置于很大的风险之中,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损失而得不到任何保护,同时也会给发卡银行带来风险。因此我国各信用卡发卡银行都明确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但这种冒用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具有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犯罪。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这里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四种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是指非持卡人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等行为。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四)进行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知识延伸: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了解清楚了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之后,我们再来了解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二)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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