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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力最高。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由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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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定义: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次特征:留置权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质权1、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2、质权的标的物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3、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最后是标的物: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质权在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留置权的动产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当担保物上的多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抵押权。 保留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动产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动产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是的。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先设立质权或者抵押权,后成立质权时,顺位规则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抵押权。先成立留置权,后设立质权或者抵押权时,此时若动产所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再设立质权、抵押权,则先成立的留置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质权。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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