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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拆迁纠纷的投诉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

2024-11-18
被拆迁人可以在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通常情况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拆迁人并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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