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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标准:缴费时间不足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75%发放;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
2018年失业金领取标准由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的长短决定。因此,具体能得到多少取决于情况。失业前公司累计支付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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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应收应支后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给予调剂,调剂的最高数额不超过统筹地区当年解缴数额的3倍;调剂后仍不敷使用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补贴。统筹地区按时足额解缴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并且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实现当期和累计双结余的,由省财政部门按照统筹地区解缴数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返还。奖励返还资金用于增加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积累。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关于失业金的领取,适用如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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