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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补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部分兼得。对于两种赔偿中相同或者类似的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赔偿,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的赔偿方式为,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但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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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竞合问题,现在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只能择一行使权利,另一种是对于两种赔偿重合部分择一行使,不重合部分都可以主张。个人认为第二种处理方式比较合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各地的审判实践予以确定。 2.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何者赔偿更多,也是不一定的,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据以上规定,杨某就损害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申请工伤认定不受肇事司机侵权行为的约束,该企业应当为杨某申请工伤认定或杨某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此时,杨某的受伤事实就具有第三者侵权和工伤认定的双重属性,也即第三者侵权与工伤认定发生竞合。如果杨某或其所属企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一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时,杨某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肇事司机的侵权行为根据民事法律规定也应给杨某以民事赔偿,如何解决最终的赔偿问题,维护职工权益以实现社会救济机制的公平正义,是时下工伤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如何衔接的要点。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调控职工因交通事故损害申请工伤的处理上各有不同。如:以江苏、浙江等地为例,对该问题处理采取“双重赔偿”的机制,而河南省采取的则是“差额补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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