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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合法办理的结婚证,任何国家和行政区办理的结婚证,大陆(中国)都承认。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
香港登记结婚大陆是承认的。婚姻不违反中国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婚姻在中国也是有效的。内地和香港好像签署过承认婚姻家庭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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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香港虽然属于中国特区,但是该案件涉及涉外婚姻,涉及涉外法律;其次,香港适用的是英美法系的惯例,不登记结婚,就是教堂婚礼,离婚一般到大律师那里登记就行,不像我们大陆法系要法定登记程序或裁决离婚;其三、建议托你香港朋友问一下办理分居或离婚见证手续事项,以便解除关系;其四、不要听那些二把刀律师的,你在国内起诉不行,这边你已经办理结婚证明,那边是习惯婚姻,必须到那边解决。
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居民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可以在大陆登记结婚,也可以在香港登记,如果在香港领的结婚证,因为子女入学、户口迁移、房屋买卖、法律诉讼、离婚、遗产分配等各种情况需要在大陆使用的,则要通过认证才能使用。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流程: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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