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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父亲一方同意可以不给。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具体应由男女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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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可以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链接:we//14/cotet_.htm
男方拒绝让女方探望孩子违法。《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就算是夫妻俩真的离婚了,作为孩子抚养人和监护人,孩子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何况现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孩子是两人的,夫妻俩对孩子都有监护和抚养的法定义务。可以协商探视孩子,对方拒绝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强行带走孩子,受伤害的不只是夫妻双方,孩子心灵受到的伤害更大。所以,建议是双方理智的协议解决这个问题。《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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