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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社会保障一般不能追回,由当地政策决定。社会保障可以补充支付,即以前的社会保障可以追回,但年数有限,具体年数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
你说的这个问题,你下次去补充余额就可以了。你得去当地的社保应该叫社会劳动保障局,就是你开始申请办理的地方,到相应的窗口询问该怎样补缴拖欠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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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地方在2018年一次性补缴社保方针取消,以天津为例。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相关参保缴费方针实施三年过渡期。一是过渡期内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申领老年人日子补助。二是过渡期内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以上两项方针将于2018年1月1日中止履行。
可以,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社保中断以后再入保险,也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存入档案,就可以不补缴了,但中间间断的时间比计算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待遇有应当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未保的职工,可由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缴费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性,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需提供原始档案),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参保人员在满退休年龄生日当月1日至22日的工作日内,携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铅封完整);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窗口领取填写)。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在武汉市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还需提供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当地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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