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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逮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
程序是指什么。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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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逮捕期满之后的下个步骤是公安机关会连同案件的卷宗材料,证据等这些一律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然后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这种决定。
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嫌疑人始终羁押在看守所。 二、各环节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7、对于跨地区犯罪、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上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5月。
羁押不是逮捕。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而逮捕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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