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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工伤认定标准的,申请工伤认定也不会被劳动局工伤科受理。如果伤者职工造假申请工伤认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是承担...
要鉴定就要先做工伤认定,认定之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超过一年劳动局就不再受理,所以伤者应当抓紧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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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劳动局也是在推脱,但是现在因为鉴定结果没出来,还是等等一趟走法律程序为宜,现在还是先自己想办法找些生活费,等鉴定的结果出来那么所有的赔偿就都可以计算出来,包括这期间的工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待遇不变的,如果到时候不过的话那么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建议必要时还是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吧。
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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