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一样。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应当在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因此,审理上诉案件最多不...
开庭前的准备,这里当事人有一个重要权利是申请回避权,即对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等,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可申请回避。 1、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诉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对这条规定,我们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 1、二审审理的范围受上诉请求的牵制; 2、二审审理的对象又不完全局限于上诉请求,而是对“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都要进行审查。对前一方面认识比较容易统一,二审法院审理时仅以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为出发点。其实,上诉人上诉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求二审法院全部或部分否定一审判决。若上诉人请求全部否定一审判决,那么二审法院就应该对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全部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样才能作出全面、正确的裁判。从上面的内容大家可以看出
第二审法院审理的内容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从职能上界定,我国第二审法院进行的审理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但审理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围绕着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的,即只审理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如果上诉人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的全部,则二审法院就应对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全部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上诉人只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的一部分,则二审法院只围绕上诉请求的部分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即可。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既上诉人提出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也包括上诉人未提出的但与上诉请求有关的其他事实和法律问题。
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解决了法院在再审过程中重新审理有效判决的哪一部分,并对此作出再审判决的问题。审判范围的确定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对原审判决进行全面审判或限制审判;二是是是否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超出原审范围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再审请求范围内或者抗议支持当事人请求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人已浏览
1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