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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
1、两者是可以不一致的(符合法律规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当事人所地的所有在岗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的; 2、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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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缴费基数是一样的,按照规定,一般的缴费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前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确定的,并且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的,例如你2007年的平均工资是2000元,那么你2008年的缴费基数就是2000元。现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无从获得劳动者前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例如刚刚毕业的学生,那么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以多少为基数,或者就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作为缴费的基数。
2017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2130<=个人工资<=7480*3 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基数:7480*60%<=个人工资<=7480*3 失业保险:2130*1%(单位缴纳)+2130*0.5%(个人缴纳),共30.45元 工伤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2130元,最高7480*5元。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58条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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