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什么时候发放。一般来说,当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
一次性残疾补贴手续可在一个月内到达;职工因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用、住院食品补贴、交通费、一次性残疾补贴、一至四级残疾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各地办理时间不尽相同,劳动者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保管理中心。一般至少要一个月的办理时间。根据《苏州市区参保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须知》伤残补助金办理流程:1.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单位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填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盖公章),并携带上述材料到工伤保险窗口办理审核结付手续。在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没有结付到用人单位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应当为工伤职工继续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每月月底之前办妥相关手续,打印出《苏州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表》给单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于次月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医疗补助费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相关法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职工发生工伤之月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期间中断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足额补缴后再予办理;职工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发生、未报销结付的工伤治疗费用的,应先办理相应报销结付手续。需要请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6人已浏览
887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5,6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