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是民政局内设的婚姻登记处,少数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机关是指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离婚人员再婚的,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常,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夫妻关系,想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再婚(再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履行婚姻(再婚)登记时,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然后发给结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