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2007〕48号)有关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1、广州经济适用房申领人,及一起申领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乡镇户籍,并在广州上班或寓居 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领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物净值契合政府发布的规范,而且无自有产权住宅,或现自有产权住宅人均寓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3、经济适用房申领者之前并未享用过购房优惠方针 4、经济适用房申领人,及一起申领的家庭成员在申领之日前5年内没有采购或出售过房产。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期前5年内未购买或出售房地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2,223人已浏览
1,261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