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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的监区是按照犯罪类别进行区分的。 监狱的监区分配有: 1、特严级,是指犯人的余刑大于总刑期的4/5,已服刑期的月平均减刑积分小于1分; ...
1)看守所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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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改和监狱区别:劳改属于罪犯管理的手段,监狱是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劳改已经被废除,监狱不可能被废除;其他。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都应当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它是一个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存在的临时羁押处所,其性质是保障性的。简单点说,就是因涉嫌犯罪被抓后、在法院判决前都会留在这里关押;另外,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也没必要到监狱服刑,直接留在看守所。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人,或者扰乱法庭秩序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它是一个最终的行政处罚场所,其性质是惩罚性的。即犯了小事被关押的地方,一般关押3天到15天即可释放。 关于家属会见的规定: 1、羁押在看守所的人,涉嫌刑事犯罪一般不得会见家人,但可以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 2、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第25、26条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
假释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再收监执行的问题。而监外执行则是为了解决犯罪分子某些特殊情况,诸如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而采取的暂不在监内执行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妨碍在监内执行的因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仍须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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