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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法律上规定员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扣减其工资所以,要是本来是因为公司自身提供的条件,或是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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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若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任何企业都不能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但只要你能够提供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出勤表、考勤卡、工作单、工资条或发放记录等),即可以证明你与该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公司不发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了劳动争议,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并按规定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因此,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一、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二、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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