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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逮捕通知书大多采用书信形式,家属需要过几天才能收到。法律规定:《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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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指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因此,公安机关是法院作出逮捕决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逮捕嫌疑人、被告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以批准。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逮捕后的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终上一般是五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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