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交车上扒窃是不是也要有数额规定?扒窃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包括管领、支配、处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
《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定为“扒窃”,解释的第三条对特殊盗窃做了进一步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扒窃原则上没有数额要求,但如果价值过低也立案,如扒窃一包卫生纸。这要看各个地方的制度的。
扒窃的话,是盗窃罪中的一种。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扒窃行为来讲的话,对于数额并没有一个具体性的要求,根据我国的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是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身上携带的财物,就应该认定为扒窃行为。 具体来说,扒窃行为有这么几个条件: 首先,行为是发生在公共场所,即不特定人可以进入、停留的一个场所,比如说是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场等。 其次,行为人窃取的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即他人随身能够装的或者是包里装的这些东西,可以控制的财物都属于随身携带的财物。 还有就是说行为窃取的是刑法所保护的财物。例如被害人口袋中装的现金、银行卡、身份证都能成为盗窃罪所侵害的一个对象和标的物。如果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就符合了立案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