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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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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监护权还是属于父亲和母亲的,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是子女的天然监护人。双方离婚只不过是子女与直接生活的一方取得抚养权,并不是直接就剥夺了另一方的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教育、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父母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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