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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状况下,夫妇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夫妇财产归属于本人。 2、夫妇婚后存有的负债,一般也是平分。 3、不适合切分的资产如房子等,能够由一...
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如果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以在签收调解书时进行拒收,这样调解书就不发生效力,法院需要开庭对财产重新审理。如果是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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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4、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具体到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在实践中,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预先交纳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如一个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交纳150元,先预收75元,至于另一半,则在法定情况下补交。
如果只是对原有财产部分,是不能变更的只有当发现新的末被分割的财产,才能从新提出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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