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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验资注册后暗中撤回缴纳的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出资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抽逃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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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有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转让公司账户验资;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虚假财务会计报表分配虚假利润;利用相关交易转让出资;未经法律程序收回出资的其他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话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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