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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6月25日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给予治安处罚。超过5000元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给予刑事处罚(判刑)。第四十九条、诈骗、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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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需要对损失进行鉴定;、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故意毁坏财物罪重的,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破坏公私财产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损失公私财产5000元以上(2)破坏公私财产3次以上(3)收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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