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
一、是查实被执行个人及其家属的身份。通过查阅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到有关基层组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被执行个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您所说的不给执行,建议您积极同办案法官沟通,积极提供财产线索给办案法官,有时候不是法官不执行,而是比如被执行人难找,比如被执行人财产难找,法官也是需要查找的,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把款要回来的,如果可以的话就不会有纠纷,遇到问题建议多和法官沟通,好好询问他执行遇到了什么阻力,协助他,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确实是他拖着不办,可以向他的主管领导反映,也可以到法院的纪检部门反映
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划的,法院会先冻结然后通知对方,法院把执行款给别人了然后划到法院账上,然后让申请人去法院办领取执行款的手续,从法院的账户转账。除非是和解,双方是可以直接划账。
人民法院不给执行款怎么办的回答是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 (2)你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8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1,137人已浏览
7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