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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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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收养小孩后怎么办?首先,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虽然该小孩是收养的,仍然按照亲生子女来处理离婚中的问题。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有和两种途径。如协商成功,双方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协商不成,则只能由一方以原告身份到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除非女方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小孩的,可以由男方抚养。2-10周岁的,法院一般是按照谁的条件对子女最为有利法院就判给谁的原则处理,具体考虑各自的经济、住房、身体心理以及小孩子一直由谁来带大等因素,由法官综合考虑自由裁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0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主要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处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直至18周岁。如没有固定收入,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小孩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养费金额。
孩子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其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
夫妻收养小孩后怎么办?首先,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虽然该小孩是收养的,仍然按照亲生子女来处理离婚中的问题。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有和两种途径。如协商成功,双方按照约定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协商不成,则只能由一方以原告身份到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除非女方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不适宜抚养小孩的,可以由男方抚养。2-10周岁的,法院一般是按照谁的条件对子女最为有利法院就判给谁的原则处理,具体考虑各自的经济、住房、身体心理以及小孩子一直由谁来带大等因素,由法官综合考虑自由裁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10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主要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处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直至18周岁。如没有固定收入,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小孩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养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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