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
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通过上述说明,我们知道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是法院,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也只能去法院,同时了解法院在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 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 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以及申诉。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二)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双方近亲属关系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三)以婚前法律禁止结婚、婚后难以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无效婚姻案件后,如果确实是无效婚姻,将对财产和子女一并判决。因此,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提供房屋产权证、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