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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
1.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以下标准: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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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针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 (2)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对抚养权有争议,法院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关于抚养权问题可以参考以下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遵循一项最为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准则——决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要素在于考察孩子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更加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发展!具体而言,我们应当关注家长们的职业特点、经济水平、离婚前谁在照料孩子方面投入较多、父母的受教育程度、道德品质以及家中长辈如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现有状态等多个方面。其次,我们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子女的生理年龄段。例如,当孩子处于哺乳期阶段(通常为新生儿)时,母亲往往被视为更为理想的照顾者;若孩子超过10岁,他们的自我选择应得到尊重,这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都会征询年满10岁以上当事人意愿并将其列入审判记录中的原因所在,以此作为抚养权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如果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双方均出于种种理由不愿承担抚养责任,那又应该怎样妥善处理呢?在此提供两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对于婚姻合法生育的子女来说,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离婚,都必须确保其中至少有一方能够直接抚养孩子,因为缺少这份责任便无法解除婚姻关系。而若涉及非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在直接抚养人欲寻求变更抚养权的前提下,他/她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孩子交由另一方抚养。此时,监护权的最终归属将取决于哪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全面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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