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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
双方约定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随债权人住所地的变更而变更)管辖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各项诉讼;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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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1、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 3、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 4、钱款数字要大写。 5、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民法典》(202 1. 1.1生效)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1,欠条上的文字具有真实/清晰的意思表示。简单到如某人欠某人若干元钱,定于某日归还,并有双方的签名就可以。2,你的借条或欠条的文字必须清晰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字词没有歧义。如:甲向乙借了1000元。这里到底甲借给乙钱还是乙借给甲钱,不清晰明了。3,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借条或欠条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自由/一致。不自由指的是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存在胁迫/乘人之危/欺诈/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的情况,这时被限制自由一方可以行使撤消权(必须向法院申请并举证)。不一致指的是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隐藏行为/错误/误传等情形,有可能影响借条或欠条的效力(有效/无效/一方有撤消权)。还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4,如果你的借条或欠条不存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且意思表示清晰明了,文字没有歧义,不论书面形式是否规范都具有完全/不受限制的法律效力。5,由于上述的一些法律名词相当专业,某些用语的字面解释又相当难以理解,我举例解释一下几个难以理解的法律用语:真意保留:又称单方虚伪表示,就是民事行为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意思表示是虚伪的,比如:某男某女在恋爱的时候,某男开玩笑地写了个借条给某女,某男并不是真的欠某女钱,这时的写欠条的民事行为就是一种单方的虚伪表示,属于真意保留。如果,某女不知道某男是真意保留,这个欠条有可能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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