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是没有关系的 2、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决定的对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对于那些已被判处拘役刑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
如果符合如下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担保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担保义务,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分别处理。首先,被保证人未经执行公安机关批准离开其居住的市、县,在司法机关传递信息时不及时到达案件,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被保证人未及时向执行公安机关报告的,由执行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被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保证人的罚款只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决定。即使取保候审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认定担保人违反担保义务,并对担保人处以罚款。至于如何确定罚款金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应根据被保证人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保证人的责任和经济状况来确定。其次,如果被保证人有上述违法行为,被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如互相串通干扰证人作证,帮助被保证人逃跑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被保证人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