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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内容不一致的,...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内容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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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和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不符,当事人可以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再婚登记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当事人办理复婚手续,不需要当事人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婚”状态才能复婚。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和户口本登记的不一致,可以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办理复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当事人办理复婚手续,不需要当事人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婚”状态才能复婚。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和户口本登记的不一致,可以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办理复婚手续。《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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