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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按照有关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此时原户籍管理派出所就会注销当事人...
一般来说,不存在这种现象: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在户口迁出地的常住户口,就会同时注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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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可以随时迁回原籍落户: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不能迁回原籍挂靠: 1、户口直系亲属投靠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迁移,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迁回原籍投靠父母的; 2、而且户口迁移的,必须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才可以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限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惹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换登记。”按照现行户口政策,离婚后能够将户口迁回原籍,以投父投母所需的手续和步骤解决: ①本人申请; ②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有无犯罪等前科劣迹证明; ③离婚时的法院裁判书或调解书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 ④迁入地村委会认可迁入介绍信或证明。以上手续齐全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随父随母落户审批表,由所在派出所审核后,报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后领取准迁证,才能够将户口迁回落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能够来电询问。为您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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