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到了法定婚龄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完成后,法律上就是夫妻了。户口可以迁也可以不迁的,如果不想迁就保持原来的状态好了也就是说你原来户口...
没有户口本不能进行结婚登记?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户口迁移流程1:男女双方持各自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含复印件)到入户派出所进行申请; 户口迁移流程2: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将呈分局审批; 户口迁移流程3: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 户口迁移流程4:最后再至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注:此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将从“未婚”被改为“已婚”字样)。
定居是指在某个地方登记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要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我们知道结婚需要很多证明材料,那么如果不定居,怎么结婚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根据规定,没有户口份证是不能登记结婚的。但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然后携带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但民政部《关于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关于若干问题的意见》都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所以,没有户口也不可怕,只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法律规定: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第二条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中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籍迁出地或者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到了法定婚龄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完成后,法律上就是夫妻了。户口可以迁也可以不迁的,如果不想迁就保持原来的状态好了也就是说你原来户口上是未婚那现在依然是写着未婚,更改户口本标记只有派出所有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8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