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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是,根据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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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如果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抵销的,则不能进行抵销。
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抵销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债务抵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必须互负债务。二是两个债务都必须已经到期。三是两个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满足条件的债务希望抵消的,一方可以给对方发送信函,即使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进行抵销,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即可。
1、合同双方互负债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销的,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可以抵销的具体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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