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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拒签补充协议吗

2021-11-24
如果拒绝签订公司的补充协议,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可能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月薪。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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